租了一辆私家车从银川回到韦州镇的老家,到家后不但拒付车费,还用刀将司机扎伤,并将车和司机身上的钱全部抢走。12月20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将苏晓伏依法批准逮捕。
今年5月13日17时许,苏晓伏在银川租来了一辆私家车,准备回到老家韦州镇,并与司机闵某谈好租车费为400元。当晚到达韦州镇后,天色已黑,苏晓伏拒绝支付租车费,并持刀将闵某扎伤,逼迫闵某将其身上携带的150元钱交给他。随后,苏晓伏用刀威逼闵某坐到副驾驶的座位上,由他自己开车向无人居住的荒野方向驶去。在车转弯减速时,闵某跳车逃走。苏晓伏没追赶上他,便驾车逃离。
案发后,公安民警进行布控,将犯罪嫌疑人苏晓伏成功抓获。